细致服务精致管理极致追求全面提升甘
近年来,全省公安法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公安部、省厅决策部署,聚焦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监督规范化目标,深耕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水平,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着眼全局,全面推进全省法治公安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公安建设和依法治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研究提出法治公安建设42项措施112项工作任务、依法治省21项措施45项工作任务,源头执法问题基本杜绝,群众投诉大幅减少。落实案件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坚持行政、刑事案件办案民警、法制监督员、单位领导、法制部门和局领导五级审核把关,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强化重点环节监督,对所办案件全面审核、对查封、扣押、冻结、拘留、取保审核,严肃查处违规问题;落实执法公开规定,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落实“两统一”制度,推动法制部门统一审核刑事案件,共提出意见建议10万余条,统一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万多起,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加强立法制度建设,《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甘肃省禁毒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甘肃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甘肃省公安机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和证明出具工作办法(试行)》等82项制度规范出台。及时开展制度清理,废止不适应新法新规、新形势的执法制度175项,修订174项,支撑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规范执法。
强化措施,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按照合法规范、专业安全、实战实效标准,推动全省建成97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28个标准化执法办案区。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原则,推动所有刑事案件和重大敏感复杂行政案件进中心办理,全省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案水平明显提升;持续加强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强化“四个一律”落实,制定出台《甘肃省公安厅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十条”措施(试行》。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截止2023年底全省共配备法制监督员2049人,全面强化案件审核监督,加强执法指导、培训答疑20余万次。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评查,建立考评体系,研发考评系统,定期开展网上考评并予全省通报,执法质量明显提升,考评系统获国家专利。坚持每年一个专项行动,持续查纠整改各类执法问题,全面提升案件执法质量,全省公安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诉讼案件纠错率、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纠错率持续保持低位。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封存,设置查询提示,防止违规查询;向社会提供犯罪记录查询、出具证明40余万人次,受到群众好评。
强化培训,着力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动全警法律练兵,坚持将业务学习和执法资格考试相结合,全省99.2%的民警通过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有力提升了公安队伍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建执法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送法送教700余次,实现执法业务和规范执法能力双提升。梳理汇总新出台的43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编制了《专题学习月学法目录》,定期组织学习。先后对60多部法律、法规等进行学习培训;市县公安机关开展400余场次专题培训,组织600多场次旁听庭审,增强了民警法治意识和诉讼意识。强化外联协作,联合省警院开展公安执法实务研究,互帮互学,实现法学理论与公安执法实务融合、促进;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开展同堂培训,统一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提高执法司法工作质效。
持续普法,着力营造法治公安建设大环境。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带头坚持会前学法,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会前学法2000多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一个坚持”和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贯彻落实。持续利用各重点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效果明显。组织“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提供法律咨询50万余人次;协调相关单位持续推送反诈防诈短信,助推全省“无诈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电诈案件发案在全国率先迎来同比环比“双下降”,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聚焦执法新问题处理和新法新规学习贯彻,持续举办20多期法治培训班、大讲堂。坚持通过报、网、微、端、刊、屏多点宣传,通过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及抖音、中国兰州网、兰州新闻网等20余家网站,滚动播报警务动态、社会热点,强化普法效果;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作用,以微信公众号、微博为核心,依托手机短信、移动数字电视等平台推送法治教育信息,借助文化载体打造新媒体法治宣传矩阵,增强了宣传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0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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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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