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制舆情 > 正文

三个一工作法筑牢平安防线

2024-10-09 00:00:00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我是从心里感谢‘余江大嫂’和调解室工作人员对我的帮助,没有他们,赔偿金就没有这么快下来。”鹰潭市余江区邓埠街道倪桂管委会村民王财胜感激地说。9月23日,经调解,王财胜拿到了一次性工伤补偿款16.7万元。

  这是鹰潭市余江区推动“三个一”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鹰潭市余江区采取“设立一支队伍、搭建一个平台、出台一项机制”的“三个一”工作法,构建矛盾纠纷自下而上分级过滤排查调处的闭环模式,着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切实推进平安余江建设。

  “余江大嫂”参加培训(图/吴子懿)

  整合力量 设立一支队伍

  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谁来发现”?

  鹰潭市余江区结合基层实际,充分发挥乡村留守妇女“人头熟”、情况明的优势,组建“余江大嫂”志愿服务队,将信访矛盾和各种纠纷摸排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末梢。

  “多谢‘余江大嫂’和警务人员,帮我找到丢失的快递。”7月3日晚,中童镇顺丰速运快递员小邹忘记把顾客要邮寄的物品拿进店里,放在店门口。次日一大早,他来到店门口寻找,发现物品丢失,于是向派出所寻求帮助。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取公共视频,联合龙凤社区的“余江大嫂”开展多方位查找,1.5小时后成功找回物品。

  据悉,“余江大嫂”是由退休女干部、女教师、巾帼志愿者中有威望且热情的妇女组成。截至目前,共建立了158支“余江大嫂”志愿服务队伍,拥有1252名志愿服务者。本着把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每个村小组(小区)都有不少于1名“余江大嫂”。

  今年以来,全区“余江大嫂”共收集矛盾问题1066条,充分发挥了维护平安和谐“第一道防线”作用。

  统筹资源 搭建一个平台

  矛盾纠纷一旦发现,“谁来及时调处”?

  鹰潭市余江区以乡镇为基本单位,搭建“365调解室”,组成全年365天全时段值守、矛盾纠纷调解全领域覆盖的平台。

  “我拿到赔偿款了,谢谢你们。”近日,在鹰潭市余江区平定乡“365调解室”,村民吴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村民李某承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雇请吴某修理水渠。今年3月3日,吴某在修理水渠时不慎摔伤,双方对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吴某便向平定乡“365调解室”寻求帮助。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专业性较强,当即联系了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平定人民法庭洪黎明法官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在调解员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吴某当场拿到了赔偿款。

  记者了解到,“365调解室”依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退休司法工作者等人员,充分发挥他们有威望、有经验、有人脉、有热情的优势,坚持走访调查、上门调解,有效消除矛盾双方对立情绪,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目前,余江区共有16个“365调解室”,共有专职调解人员104人,累计调解矛盾纠纷800余条。

  此外,余江区还形成了一批品牌调解室,如黄庄乡“365调解室”重在调处邻里纠纷、潢溪镇“365调解室”重在调处经济纠纷、邓埠镇“365调解室”重在调处拆迁纠纷,探索提炼出“三进三勤”“等10余种调解工作法,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与认可。

  夯实保障 出台一项机制

  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如何调处”?余江区建立矛盾纠纷五级过滤化解机制,“把脉”处理重大突出问题,确保域内矛盾纠纷清零。

  2023年1月19日,平定乡洪桥村村民吴某与潢溪镇居民刘某,经媒人介绍定亲。同年5月17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在家里发生冲突。吴某父亲表示想要退婚,希望女方退还彩礼。

  对此,洪桥村根据五级提级化解机制,将该矛盾纠纷移交至平定乡“365调解室”。该调解室收到矛盾纠纷移交申请单后,立即组织“专家”开展分析研判,协调双方所在乡镇政府、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和双方亲属现场调解。经过4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女方答应退还彩礼等费用合计32万元,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据悉,余江区聚焦矛盾纠纷“提档清零”问题,建立了矛盾纠纷五级提级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分为五级负责并逐级提档上交,从村党支部书记、乡镇驻村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挂点乡镇区领导最后到区平安余江建设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书记带动村民志愿者解决“前端问题”,乡镇领导带动党员干部解决“中端问题”,区平安领导小组带动各级部门解决“末端问题”,有效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余江区提级到乡级矛盾纠纷105起,调处105起,暂无提级到区级的矛盾纠纷。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008/202410086014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本页

本文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2024-09-14
  • 2024-09-14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