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出借后逾期未还款持卡人竟称不知情
近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出借后透支不还的案件。
2015年8月,博乐市民荆某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该信用卡自2015年9月起启用并多次透支消费,可荆某却未按照约定及时偿还透支金额,某银行多次催要,荆某亦未偿还。某银行将荆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荆某偿还透支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荆某却称将案涉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自己并不知道逾期事实。
对此,承办法官调查后发现,荆某确实将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但从某银行提交的催收短信可以看出,该银行就案涉信用卡透支款项的催收短信均发送至荆某使用的手机号,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荆某知道他人使用其信用卡导致逾期的情况,但他未采取相应措施还继续放任他人使用,应视为其对他人使用信用卡的一种默认,故荆某的辩称理由不成立。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银行根据荆某的申请为其办理了信用卡,某银行与荆某之间形成信用卡合同关系,荆某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但荆某在开卡使用后,未按约定偿还透支款项,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持卡人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卡行主张持卡人自行承担扩大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荆某偿还某银行信用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法官提醒
信用卡持有人与发卡银行之间存在信用卡合同关系,其他人与发卡银行没有任何关联,即使当信用卡持有人把信用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时,欠款的主体仍是信用卡持有人。使用信用卡透支的款项本质上是银行的信贷资金,并非信用卡持有人的自有资金。因此,信用卡只限本人使用,若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信用卡持有人承担。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07/01/content_532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文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
今日热点
-
巴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延伸至民政
下一篇2024-07-02